根据《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《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》,为做好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往届生学位申请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1.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,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往届结业生;
2.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,达到学士学位补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。
二、申请时间
2025年11月24日前
三、申请程序
1.申请学位的往届生须在申请时间内填写《湖南女子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》(附件1),交至原所在二级学院。超过申请时间,本学期不再受理。
2.对于《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》里未规定的英语证书,申请学位的往届生还需一并填报《湖南女子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2)。
3.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后,向校学位办提出建议授予学位名单。
4.校学位办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核后,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,经审议通过的学生可授予学士学位。
四、联系方式
社会发展学院 黄老师 82825975
旅游与航空管理学院 周老师 88516801
商学院 董老师 QQ群892320902
文学与传播学院 向老师 QQ群975551007
美术与设计学院 谢老师 82825079
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张老师 82826591
音乐与舞蹈学院 侯老师 88281507
教务处
2025年10月24日
 附件2.湖南女子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认定申请表.docx
附件2.湖南女子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认定申请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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