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部门职责
1.负责全校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,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,拟定教学工作规划、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等。
2.负责专业与课程建设,制定专业与课程建设规划,组织新专业申报工作,组织制定、实施人才培养方案,指导课程教学大纲、实验(实习、实训)教学大纲、考试大纲等有关教学文件拟定。
3.负责教研教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,以及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等各类本科教学工程平台、项目的申报与建设管理工作;组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、申报立项及应用;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工作。
4.组织和协调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,审定开课计划,下达教学任务;负责日常教学过程的组织与管理;组织编排教学日历、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;组织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教学比(竞)活动;负责日常教学调度;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业绩的统计、审核,组织教师教学事故认定。
5.负责指导实践教学工作,审定各专业的实习计划;组织安排和检查、抽查实验、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以及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等工作;负责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;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规划,统筹实习基地建设;负责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。
6.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考试管理、成绩管理、学分管理和学籍管理。处理各种学籍异动。组织审核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,以及发放各种学历、学位证书及证明。
7.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;组织自编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审定、优秀教材的评选等工作;负责组织全校教材的审核、征订和发放等工作。
8.负责全校公共多媒体教室等规划建设、管理维护以及日常教学服务工作;教育(信息)技术的推广应用,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。
9.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、学位评定委员会、专业建设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10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和其他职能部门需协助做好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处长岗位职责
教务处处长:全面主持教务处各项工作,主管综合和学籍管理工作,全面负责教务处的党风廉政建设。
副处长(一)岗位职责
教务处副处长:分管考试运行工作、专业、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相关工作:协助完成教务处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副处长(二)岗位职责
教务处副处长:分管教学运行、实践教学、实验室建设、教材建设管理和教育技术管理等工作:协助完成教务处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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